1、《刑法》没有具体规定某类或者某个具体罪名需要有哪些证据才能认定犯罪,因此指控犯罪的证据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类证据。

2、七类证据分别为: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3、需要注意的是,七种证据,只有在经当事人双方和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证,通过将该证据所提供的情况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去伪存真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从具体诈骗罪而言,司法实践中,应当侧重搜集证明行为人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证据。法院认定为诈骗罪,需要同时具备人证物证,证据不充分无法随意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