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标侵权罪,法律规定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第七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但销售金额和尚未销售的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