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 家长给孩子参加儿童医保后,可以享受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四种待遇。其中,不同的待遇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门急诊报销待遇。一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为30%。

2、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其报销会有所不同。如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为6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55%。

3、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在一个年度内的起付线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是按照住院报销的标准来执行的。

4、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建议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残疾以及死亡补助等问题。

扩展资料: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