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1.发给外出做事者安排家庭生活的款项。2.指国家或某个组织按规定发给的供安家用的款项。【2】含义:①国家按规定发给的供安家用的款项。②发给离家外出做事的人作为家庭生活费用的款项。【3】简义安家费就是一项人性化的福利政策,用来安置安抚特定对象的费用,让受抚对象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学习。【4】领安家费国家各地政府和各企业对安家费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只要符合相应条款,都可以申请领取安家费。比如说:引进人才、退伍军人、职工异地、离岗离休等等都是符合发放安家费的对象。安家费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决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二)下列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额债券利息;2.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3.福利费、怃恤金、救济金;4.保险赔偿;5.军人转业费、复员费;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所得;8.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