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谅解书由受害人起草,第一段需要写明具体的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被害人受伤后住院治疗,鉴定伤残等级。第二段需要写明事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多次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积极主动地和被害人协商相关的赔偿,经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协商成功,并即时履行相关赔偿,比如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写明具体赔偿数额。最后一段写明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并表明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写明被害人的姓名和起草日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