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个月离婚不一定退彩礼,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是给付彩礼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应当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