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纠纷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其中房屋合同纠纷的调解,指的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在第三者也就是调解的人的主持之下,在查明了事实及分清是非的基础之上,由第三者即调解人对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双方进行说明和劝导,促使双方互谅互让,以达成和解的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五百零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