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劳动仲裁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

1、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景。

2、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遥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

3、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湃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4、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也是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的,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必须要当事人亲自参与整个庭审的过程,所以,法院的审理程序当事人自己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会有最直观的感受,而且任何的诉讼参与人都必须要遵守庭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