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按照我国的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国内成立的,由外国的投资者自己投资经营的企业,这种企业是一个百分百的外商独资经营的,并不包含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国内成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如果依法拿到中国的法人资格,那么在我国就要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