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南省直辖县永城为例,2013年永城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永发[2013]1号)文件,明确“市财政拿出500万元,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培训,保障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工作运行,并对成片连方百亩以上、承包期五年以上符合农业产业规划的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奖补”。

为贯彻永城市2013年1号文件精神,2013年5月,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永农字[2013]23号),明确受奖励的规模经营主体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流转土地成片连方达到100亩以上,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且粮食产量水平高于大田的10%以上;

二是流转土地剩余期限必须在5年以上(含5年),且不超过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剩余期限,承包费已兑现一次以上;

三是土地流转双方按照河南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四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并经市、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签约、备案、鉴证。

申报程序为“规模经营主体提出申请—所在乡镇初审—市农业局、财政局组织验收—拨付奖补资金”,对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如果对上述有关政策还不清楚,请拨打市农业局电话,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

扩展资料: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般承包100亩以上耕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就可以享受政府每亩200元左右的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请到农业委员会咨询。

这个各地方政策和标准不一。

国家现在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中对规模农业经营户的定义标准是:1.种植业:以商品化经营为主,规模要达到,一年一熟地区露地规模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设施占地25亩及以上。还有畜牧业、林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各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