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车,行车证上不需要盖章,也不需要签注。只有上线验车的才需要在副证上签注。
属于六年内免检的车辆的规定
一、6年内免检的实施时间。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二、6年内免检适用车型。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三、6年内免检办理程序及资料。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附件1)、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四、6年内免检车辆办理地点。支队车管所在各区市车管分所、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配备相关打印签注设备,方便免检车辆车主就近申领。
五、6年内免检车辆可以异地核发免检车检验标志。对省内免检车辆,可以办理异地核发免检车检验标志,无需办理委托业务。
六、6年内免检车辆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