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可以中止供电。对于当月应缴电费,供电企业会通知各种渠道通知客户电费情 况,例如发送电费短信、对未及时缴纳的用户发送催缴短信、派发催缴电费通知单、电话通知等,对于拒不缴纳者或故意拖欠的用户,供电企业为保证电费正常回 收,可以中止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