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出租车运营权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生活的离婚纠纷中,多次出现涉及个体出租车运营权的纠纷。一是个体出租车运营权是否可以纳入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二是如何将个体出租车运营权作为夫妻离婚财产进行分割。首先,因为出租车运营权属于政府特许经营的范围,不是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处分的财产权益。个人出租车经营权的转让必须经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和许可,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所以出租车的运营权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离婚纠纷当事人,要求分割个体出租车运营权价值的,可以就该运营权包含的经济利益进行分割,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后,由运营权享有者向其他有权分割财产者进行补偿。调解不成的,可以判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出租车运营权打成协议,且已经取得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的,法院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者直接作出判决。由上可见,个体出租车运营权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利,不是一种财产,个体出租车运营权的管制是一种行政权,不是司法权可以干预的,所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在离婚案件中可以主张分割其运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