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之后违约方是否支付违约金

签订合同之后,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构成违约后,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其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构成违约后,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应当赔偿其损失。

二、违约金的方式

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有两种约定方式:

1、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违约方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方违约后,应当按照计算方式来计算违约金,然后就计算的结果来支付违约金。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在发生违约行为后,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构成违约后,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