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管道与各种灶具和设备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金属烟囱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与砖砌烟囱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8m;

2、与炒菜灶、大锅灶、蒸箱、烤炉等燃气灶具的灶边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8m;

3、与沸水器及热水锅炉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m;

4、当燃气管道与各种灶具和设备的水平距离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加隔热板。

扩展资料:

电线、插座、配电箱与燃气设施安全间距要求:

1.燃气管道与电源插座、开关的安全间距不小于15cm;

2.燃气管道与配电箱电表的安全间距不小于30cm;

3.燃气管道与明装的绝缘电线的安全间距不小于25(平行),10cm(交叉);

4.燃气表与家用燃气灶、热水器水平净距不小于30cm;

5.燃气表与配电箱、电表的水平净距不小于50cm;

6.燃气表与电源插座、电源开关水平净距不小于2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