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流程如下:

一、股份改制: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二、上市辅导: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三、发行材料制作: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四、券商内核: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五、保荐机构推荐: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六、发审会: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七、发行准备: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八、发行实施: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九、上市流通: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十、持续督导: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