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一类参保人员);其中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在领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人员(以下简称二类参保人员);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幼儿园儿童)(以下简称三类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