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大调解的概念。所谓三位一体大调解是指在党委的领导下,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政主体分工合作、相互支持,共同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相互结合的新时期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机制。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三位一体调解既是一个概念问题,又是一个机制问题。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司法调解是维护司法公正,解决诉讼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在结构上既强调各自作用的发挥,又强调他们之间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作用,从才能而达到服务社会和谐发展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