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法定的婚姻过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法定的婚姻过错有以下的5种情况:1、夫妻中的一方出现重婚的情况;2、夫妻中的一方和别人同居;3、夫妻中的一方对配偶或者孩子实施家庭暴力;4、夫妻中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夫妻中的一方存在着其他的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