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车险中规定家庭成员不能成为第三者是为了故意缩小第三者的范围。属于格式化免责条款,主要是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有悖于设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初衷!二,对于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共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三,也就是说即使是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只要不是在被保险的车上,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也要按第三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