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女朋友在婚前合资买房,我出的钱要多一些,出了10万,她出了4万一起付的首付。我是主还贷款人,她是此还款人,但房屋产权各占50%。现因感情不合分手,应该按什么流程处理房屋产权问题,目前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估计三年后才能办下来。另外,如果在房子这个事情上,她不配合协商,我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岳阳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你们的行为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房子属于在同居期间购买的共有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平均分割,或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具体可以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