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绝对控股。这种模式的典型分配模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即67%的股份、18%的合伙人股份、保留15%的团队股份。这种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最能投钱、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中,绝对控股方式虽然形式民主,但最终由老板决定,有一票决定权/否决权。第二,相对控股模式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合伙人合计占34%,职工保留15%。在这种模式中,除了少数需要集体决策的事情外,其他大部分事情都是老板自己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