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办事员、科员。定位:非领导干部。级别:科员:九至十四级。办事员:十至十五级。一般通过参加省考出来的乡镇科员在试用期内是不定等次的,也没有定级。试用期满后根据相应规定定级为办事员或科员。(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第二十条:升为科员需要任职办事员3年以上且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转正后级别为15级。工作地点:在县、乡(镇)等基层工作,由乡(镇)长或主任科员(正副科级干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