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为增加生活需要所需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工作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设备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以及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同时,受害人可以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要求鉴定人身伤害和残疾。赔偿金额以人身伤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