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水污染现状,我们建议应采取以下的措施:(一)推广生态养殖,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1、为了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促进玉林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市政府成立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已经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统筹规划、适当集中,以提高养殖场自身的治污能力,严把新建养殖场审批关,扶“大”控“小”,引导养殖业走集约化,规范化、资源化、污染减量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2、从源头控制污染扩散,抓好粪便干化处理。一是结合在通风供暖设备中增加空气净化措施和场区的合理绿化,从根本上改善猪舍内和场区的空气质量,有效防止养殖场对空气的污染。二是对养殖场的粪便污水治理,强制采用干清粪,少冲或不冲水,减少污水量,使干粪与尿污水分流,最大限度地保存粪的肥效,实现畜牧养殖业无废物排放,资源再生循环利用。3、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采取有效措施,强制养殖场建设沼气,加大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示范建设力度,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实施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积极推广不同区域农村的能源生态模式,通过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4、抓紧开展肥料中心的筹建工作。肥料中心是实现废物资源化的枢纽,通过收购各猪场经过干化处理的猪粪,形成收集、加工、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运转网络,为发展本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提供优质无污染肥料。根据我市养殖业发展现状,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率先开展猪粪资源化利用工作。(二)加强管理。乡镇企业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根据本地资源情况、技术条件和环境情况,全面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地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企业。鼓励发展对水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提倡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的进程。要严格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转产的乡镇企业,都必须如实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建设。要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的管理,把环境问题在开发建设前或建设中解决,使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再遗留新的环境问题。(三)建立长效“城乡清洁工程”。当前,我区、我市轰轰烈烈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城乡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城乡清洁工程,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是个长期工程,应建立长效督促、奖励、惩罚机制,使得环境卫生概念深入到每一个村民脑中,使村民能够做到自觉遵守、自觉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