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处理时,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是未实际支付的折旧费用。

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折旧期间指开始计提折旧时依次顺延的年限,比方说从2000年3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折旧而言的第一年是2000年3月到2001年3月;而会计期间在我国通常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资料

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应遵循的原则是: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的规定选择本企业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折旧方法确定之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有关计算公式按月计提。不得随意修改计算公式。

各项公式中所指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均按固定资产月初帐面价值计算。月份当中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于没有包括在月初枨面价值中,因此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