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停车带”是供紧急停车之用的,不能用来通行。凡在“紧急停车带”上行驶的车辆,都属违章行为。

交通民警对这种违章,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予以处罚,以下情况允许机动车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1、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

2、行驶中发生故障的。

3、交警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的。其中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在驶入“紧急停车带”后,要按规定在车的后方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事故处理完毕或故障排除后,在驶入车行道时,不得妨碍车行道上的车辆正常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