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的,应按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分配遗产。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母亲的一半份额分离出来,后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母亲的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割该份额和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值得注意的是,在分割遗产时,应对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适当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