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或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的主体是乡村籍工人(乡籍工)。
历史状况
中国大陆的民工是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后,开始大量涌入城市,才渐渐出现的。
从全国来看,最开始的进城务工人员主要以建筑业为主,接着就是制造业。改革开放以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的规模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流动迁徙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跨地区流动,随着沿海地区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的不足,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大量短期甚至长期迁移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种人口流动也称为“民工潮”;另外一类流动则是农民就近流动到快速发展的本地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