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涉案五千元,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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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谎称能办武汉户口 男子诈骗五千元获刑

黄女士在和房屋中介朱某聊天时,谈到自己想找人帮忙转户口,朱某表示可以帮忙“找找路子”把黄女士的户口迁到武汉。

朱某称可以通过参加资格证考试,获取高级技工资格落户武汉,费用需要两万元。黄女士将信将疑,朱某极力吹嘘自己在武汉的办事能力,最终黄女士向朱某付了五千元定金。朱某称,两个月就可以帮她把户口迁至武汉,然后再付剩余的一万五千元。

此后,黄女士等了三个多月,朱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黄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报警。

经审讯,朱某对诈骗黄女士五千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朱某辩称,收取了黄女士五千元后,联系他人想让黄女士参加高级资格证考试培训,但此人称需要六千元,他嫌价格太高,便将此事拖着一直没办理,黄女士的电话也不敢接,直到公安机关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