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有两种程序,一是简易程序,民诉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是普通程序,民诉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来说,一审的时间至少是三个月以上,长的话可以达到几年。 纵横法律网 孙宏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