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公、检、法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分子、被告人能够不逃避相关刑事责任或者妨碍侦查、起诉等相关诉讼活动,并且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满足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