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原则,即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绳。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物权法所直接或者间接确立的、贯穿于物权制度中的法律实施之根本准则,包括守法准则、司法准则、执法准则和法律监督准则。它是民法基本原则在物权法中的具体体现,是物权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表达了物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物权法中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二、物权法的四大基本原则是什么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又称为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据法律设定,禁止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也不得变更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包括物权的种类法定、内容法定、效力法定、公示方式法定。2、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就是物权的设立、转移必须公开、透明。公示原则就是要求将物权设立、转移的事实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其他人知道物权变动的状况,以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秩序。公信原则是指一旦物权的取得和变动经过公示,当事人就有理由产生合理信赖,相信以公示方法所表现出来的权利人和权利状态是正确的。3、一物一权原则一物就是指的一个完整的、独立物而不是指它的某一部分,一权就是在这个物上只能设一个所有权,也就是一物不能有二主。4、区分原则所谓物权法上的区分原则即指在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的变动的结果作为两个法律事实,他们的成立生效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的原则。无论物权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原因的成立与物权的变动都不是一个法律事实,而是两个区分的法律事实。三、物权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物权立法的准则。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物权主体进行受物权法调整的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裁判者对物权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基本依据。4、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学者讨论物权法所涉价值判断问题时,应当权衡的主要因素。物权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区分原则,在物权法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