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