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的问题中,(1)须有代理权的外部表象。即在客观上存在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代理权人具有代理權的外部表象,或"外表授权",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根据。换言之,本人通过言语或行为创造出一种表象,使第三人有理由推定表见代理人得到授权而在交易中作为一个代理人而行为。这一要件以无代理权人与本人之间具有某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具有代理权之表象,应以一般交易情况而定。(2)须是第三人合理信赖。即第三人必须已经对该表象产生合理的信赖,并且在此基础上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了交易。虽有外部假象,但未获得相对人的信赖,也不成立表见代理。所谓合理的信赖,学者一般认为是第三人主观善意并且无过失。如果第三人已经看穿了表面现象并且意识到事实真相,则不属于合理信赖。(3)须是被代理人具有可归责性。表见代理的后果是由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授权人的责任,而这一责任的承担除了具有代理权的外部表象和第三人的合理信赖之外,还应当是被代理人对于造成这一表象具有可归责性,即是由于被代理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引起了代理权外部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