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所谓违反军事义务,是指行为人不遵守国家军事法律、命令、法规确定的具体义务,侵犯国家军事利益,主要是指国家军事设施、军事装备、国防建设、武装斗争、军事后勤供应、军事技术研究等利益。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420条的规定: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其中“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