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人有权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为企业提供需要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为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以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以及是否有其他贷款需要到期偿还。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还能力,包括流动比、速动比和现金比。债务人:通常是指根据法律、合同和合同,在债务关系中有偿还债权人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术语中,债务人是指向他人借钱的实体或个人。简而言之,债务人也可以理解为买方,相应的债权人也可以理解为卖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对方(债权人)承担或不承担一定的行为。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义务主体必须承担向债权人交付财产、提供劳务或不作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