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显失公平需要行使撤销权,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为保证合同的稳定性,因显示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需要行使撤销权的,受损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并以合同相对方对被告或者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