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