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过于轻率地签订或履行了显失公平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致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合同。如果一方根本没有享有的权利,而另一方也没有承担最基本的义务,因此,就构成了显失公平的条件,受损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来维护公平的合同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