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贪污数额的认定:

1、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