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申请书的撰写,需要有题目、具体到地方的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的称呼、个人详细信息、写明迁移户口原因、迁户口人员的个人信息与对方关系以及户口迁移的申请和结尾落款申请人及时间。一、题目:户口迁移申请书;二、称呼。具体到哪个地方的公安局、派出所;三、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常住详细地址等;四、写明迁户口原因,以及迁户口后是否在同一地生活;五、需要迁户口对象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身份证上的详细地址等,并说明与对方的关系;五、写上户口迁移申请;六、结尾写上此致,敬礼。写上申请人姓名和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