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投资和股权转让不是同一意思。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股权投资,指的是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

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3、从理论上看,股权出资的结果是股东将其持有的一个公司的股权“缴纳”到另一公司,使其成为后一公司法人财产的一部分。具体表现为后一公司拥有前一公司股权,而前一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化。

4、从立法上看,股权出资必须履行股权转让的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28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以问题中的A公司和B公司为例:

1、A收购B公司60%的股权,是A向B公司的股东购买,资金多少跟B公司没有关系,自然不可能把资金划入B公司而应该划入B公司出让股权的股东的帐号。

2、B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A公司,这叫股权转让;而A公司为了得到B公司的股权要付出一笔资金,对于A公司来说,这是投资。

扩展资料: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股权出资并不等于一般的股权转让。

1、尽管股权出资在股权归属问题上与股权转让有着相同的法律效果,但在股权转让中,受让方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而在因股权出资带来的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方仅为公司。

2、二者在资产变化形态上不同,因为一个股东将其持有的一个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公司,受让股权的公司要向转让方支付价款,在接受股权的同时,需要减少货币资产。

而在股权出资中,接受出资的公司不需要向用股权出资的股东支付价款,不存在减少公司其他资产的问题。

3、股权出资在满足股权转让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需满足《公司法》关于出资的一系列规定,例如评估作价、验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