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

2、“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的说法存在误区。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殡葬处理法令》相同没有规则公墓运用期限,其中有关的规则是:严格约束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运用年限,依照计划答应土葬或许答应掩埋骨灰的,掩埋遗体或许掩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运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节省土地、不占犁地的准则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