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久,都不会视为离婚的,只有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才可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仅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证实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属于感情确已破裂情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