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 、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 、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 、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 、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医疗费及交通费证据

1、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2、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3、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1 、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 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 、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4、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十六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5、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对超过16周岁继续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应抚养到毕业。

7、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8、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9、 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10、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计算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70周岁以上的抚养费至少五年。对其他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交通事故中计算受害人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一般方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三十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可由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赔偿的项目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包括有医疗费用等等,如果还存在需要抚养的人员,那么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也是需要赔偿的,此时就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抚养费具体需要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