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对于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负担,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2、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