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生证明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生医学证明系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由经过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机签发,用于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信息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出生落户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其记载内容,若对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新生儿名字不满意,可在落户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改名,切不可自作聪明使用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孩子的出生证明丢失,可以到孩子出生的医疗机构进行补办。另外,还可以通过DNA鉴定等方式进行落户,不要因为使用假证而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