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营业执照新规定有:

1、新版营业执照不记载经营范围

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协议、申请书等确定。确定经营范围的权利交回给了企业,体现了商事登记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的转变。

2、新版执照再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个体户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携带以下材料去当地的工商所办理: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