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过程中无需提起反诉。因为我国离婚诉讼指的是广义上的离婚诉讼,即离婚诉讼是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方面诉的合并,所以即使原告只对其中一个方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也应当就三个方面要求原告作出具体的意见,而被告对于这三个方面的诉讼请求也就无从提起。还需提醒的是,如果原告对离婚案件进行撤诉,被告还可以通过另行起诉提出自己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诉讼请求与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狗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 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